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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公路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81154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1〕713号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清理公路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1-11-02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交通集团,厅外资办,陕西宝汉公司,中交榆佳公司:
今年以来,国家有关部委持续加大对公路建设项目严格履行建设程序,依法依规用地的工作力度,公路建设用地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3月,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联合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路、铁路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并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路、铁路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0号),要求牢固树立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充分认识公路建设依法依规用地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清理用地手续。
7月,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对公路建设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交治工明电[2011]2号),要求7月至9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于9月20日前上报总结报告。10月,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清理公路建设用地情况的紧急通知》(交公路明电[2011]1030号),要求对用地手续不完备的项目,逐项复核,查明问题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措施和完善手续时间表。目前,按照各单位上报情况(见附表),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相关汇总分析材料已报部。现就下一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站在科学发展、依法建设、切实转变公路发展方式的高度,充分认识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依用地。
2、坚持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的要求,继续开展项目用地手续的清理工作,对用地手续不完备的已建在建项目,要查明原因,认真做好整改工作,限期完善用地手续。对今年年底前不能完善用地手续的,要逐项说明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
3、从今年开始,未取得用地批复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需要先期开工的,要依法取得先行用地批复,办理控制性工程施工许可。对出现新的未批先建、边报边建、违法违规用地的,一律责令停工整顿,同时要依法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依法依用地清理与相关专项检查和工程治理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督促项目单位摸清存在问题,切实抓好整改,严禁敷衍了事和掩盖问题。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由于新增占地面积较多,要继续坚持前期手续进展情况周报制度,由各项目法人单位每周定期将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报厅。
5、切实改进用地报批管理工作。科学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及时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信息,确保及时申报;动态掌握用地手续办理情况,及时了解审批进展和存在问题,必要时报请上级部门协调;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及时足额给予补偿,保护被征地农民利益。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切实加强公路用地的自查清理工作,落实专人、夯实责任,确保不出现新的未批先建违法用地问题,力争年底前完成全部已建在建公路项目用地手续完善工作。

附表一:陕西省2009年以前开工高速公路及国省道项目建设用地手续不完备情况一览表
附表二:陕西省2009年开工高速公路及国省道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办理情况一览表
附表三:陕西省2010年开工高速公路及国省道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办理情况一览表
附表四:陕西省2010年开工高速公路及国省道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办理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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